北京市水务局所属10家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9-04 17:36:16 企事业单位招聘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北京市水务局所属10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具体见市水务局网站(http://swj.beijing.gov.cn/)政务公开/机构职能/所属机构栏目。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能力等条件;
(五)面向应届毕业生的岗位,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3北京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两年内未就业人员,即修学期间至今,无实际工作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六)面向社会人员岗位,要求截至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且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
(七)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未就业留学回国人员,只能报考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八)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1日,如: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起始报名之日;
(九)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处分影响期内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工作步骤
(一)报名及初审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9日至9月6日17:00前。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登录北京市水务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主页(https://smart.swj.beijing.gov.cn/zhaopin/student/)进行注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部分资格审查材料暂不能提供的,可备注说明,并明确提交时间,最晚于面试当天提交。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为公共知识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应提前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于规定时间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可登陆北京市水务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站查询成绩。
笔试内容参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大纲(试行)》(可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服务频道知识园地栏目下载)。
(三)资格复审
公共知识考试之后,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条件见后续公告。经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审核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每个招聘岗位根据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规定的比例,按照公共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明确面试比例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须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同时审核应聘人员档案,对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进行核实。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招聘单位可按照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北京市水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拟聘人员应按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
(一)严格招聘纪律。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在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招聘资格。
(三)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报考者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报考者本人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四)报考者如有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在笔试、面试和体检中作弊等现象,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公开招聘过程中,相关信息将通过北京市水务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s://smart.swj.beijing.gov.cn/zhaopin/student/)和北京市水务局网站(http://swj.beijing.gov.cn/)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栏目进行公告,请报考者务必随时关注,并按公告要求参加。
各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北京市水务局
2023年8月28日
原文出处:
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308/t20230828_3232445.html
链接:https://009.info/ainfo/bjsswjss10jsydw2023nxbngkzpgzryg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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